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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对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快播)处以2.6亿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虽然目前此事仍在走法律程序,尚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如此高额的处罚着实令人震惊。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有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对快播的处罚是因为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似乎是难以服众,且很难形成必要的震慑力。不过,2.6亿元的罚款是否高了点?依据何在?如果2.6亿元罚款落定,将创下国内互联网公司遭遇行政处罚之最。
快播自创立以来一直以“Qvod”服务器、p2p技术提供流媒体视频播放为生,在积累大量用户的同时,也因传播涉黄、盗版内容饱受诟病。按照第三方的统计,快播同时在线用户峰值已超过1000万,每日活跃用户逾4000万,每周活跃用户超1.2亿,统计显示其市场份额大于30%。快播公司在2009年实现盈利,2011年销售额达到1.3亿元,2012年公司年收入达3亿元。
目前视频网站很少直接提供盗版影视作品,而是演变成形式复杂、法律性质模糊的“搜索指向”“深层链接”“流媒体传输”等。如快播一直强调他们是在“做技术”,不是“做内容”。其工作原理是,用户通过快播播放器点播影视作品,首先链接至20多个搜索网站,继续点击则跳转至上百个视频网站,并通过这些网站下载、观看影视作品。如此行为是侵权,还是技术创新,在法律界仍存有较大争议。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正在改变,视频网站的经营模式也在改变。一些网站已走上购买版权的正规化道路,而快播等还在玩所谓“技术”。事实上,快播所谓不需要存储涉案作品,甚至把所有责任都推到“盗版网站”,这是其在滥用“避风港”原则。行业人士按照美国市场影视剧产业收入构成推算,以快播为主的网络视频盗版每年导致中国电影产业损失近800亿元。分析人士指出,快播虽然没有主动生产内容,但快播便捷的搜索和Qvod点播功能为盗版和不良内容提供了便捷的传播、收看渠道,以至于“快播”成为了人们心中盗版和不良内容的代名词。在视频正版化趋势下,快播虽一直酝酿转型,但遭遇挑战和沉浸赚快钱,导致如今被罚的命运。
互联网行业的发展,需要鼓励创新,也需要依法遏制各种盗版和侵权,某种程度上来说后者是前者的保障。都说免费是互联网的“恩赐”,视频网站也是如此,要是没有个最新大片,打个擦边球,或者暗地里和涉黄沾个边,似乎都无法做口碑营销——互联网靠的就是互相推荐,病毒式扩散。许多视频网站的后来者,就是靠盗版起家的。快播如今是官司缠身,难以自拔了。对于快播可能面临的重罚,也有网友疑惑:盗版网站这么多,为什么独独是快播遭到如此重罚?从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快播的触角可谓够远够广,不过明眼人都知道,快播其实只是众多网络在线点播中的一员,对于其他有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的公司而言敲响了警钟。事实上,公众现在对2.6亿元“天价罚款”深感诧异,正说明此前对网络视频盗版等类似行为处罚力度普遍偏小。只有改变此前执法疲软的倾向,才能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吴学安)
(编辑: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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