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被证明被保护的是什么?》,如果您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被证明被保护的是什么?感兴趣,请往下看。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翁源县“三华李”地理标志产品,只能说明翁源县的“三华李”是已经被国家权威部门认证的,确实是该地特定地域出产的、其质量和声誉符合标准的产品。也就是说,别的地方出产的“三华李”是未经国家权威部门认证的,其质量和声誉有可能比国家认证的要低,但并不排除也有可能比国家认证的水准要高,到底是什么标准和水准只是没有经过认证而已。对没有经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产品,消费者只是没有依据确信这些产品产自哪里,质量如何。
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产品,就像本已同居的事实婚姻,到民政部门领了一个官方认可的“结婚证”一样。据我所知,在法律上,翁源县的“三华李”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只能说明自己产品的产地确实来自翁源,并不能证明其它产地的“三华李”不是“三华李”,更不能证明别的地方不能种植销售这类产品;只能证明自己产品的来源确实可靠可信,并不能证明其它产地的品质一定低下。
第二,“三华李”到底是商品名还是品类名?
“三华李”到底是商品名还是品类名?从历史来看,应该是品类名,谁都可以叫,只要植物属性正确,就没什么不妥,没有专属性和排他性,就像原产于日本的红富士苹果,谁引种该品种,谁的产品就都可以叫红富士一样。
“三华李”的称谓已深入民心,尽管翁源县申请了地理标志保护,但与使用这个通用的品类名称无妨,各地还是会使用这一称谓,人们已经将“三华李”当成品种名称,这是翁源县无法控制的。
第三,地理标志保护有用吗,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地理标志保护有用吗?怎么用?
地理标志保护只能证明自己是经过国家认证的,这是没有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企业所不能宣传的。这种认证,越是在消费者无法从产品的外观评判质量时,就越是起作用。问题是翁源县自己宣传得不够,以为自己获得“三华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就万事大吉了。
正如中国农科院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专家刘丽军说,“三华李”地理标志保护在受理过程中,各产区对翁源的申请并不知情,之后又宣传不够,才造成今天这个局面。在这种情况下,三华李主产区可向质监部门提出异议,申请扩大“三华李”保护范围,将三华李传统产区纳入保护范围。一方特产的发展必须达到相当的规模才能对当地经济产生拉动作用,所以,不要事情没有做起来,市场还没有做大,家里就先打架。共同把三华李的产业做大,才是相关地区相关企业要着重做的事情!
第四,三华李只有做品牌,才能解开产地“魔咒”
地域名品在发展过程中,有一种普遍现象:以产地和品类命名。产品名称几乎全部不假思索地“以产地为名”或者“产地名”“品类名”。如“兴宁三华李”、“信宜三华李”,这种做法为未来的发展埋下了隐患。以产地和品类为名的危害是,一是产地资源共享,产地名称成了通用名,谁都可以叫,被吃了大锅饭。结果,大家对产地资源,能用的时候只管抢占滥用,泥沙俱下,直到做臭了算;二是产品名称太过通用,没有专属感,太容易给跟随者甚至是假冒者以机会。三华李遭遇的正是这样的困境。这个问题,已经成为众多地域名品所头痛的公共课题!
好了,关于“翁源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被证明被保护的是什么?的内容就介绍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