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创新驱动发展:决定产业未来战略选择》,如果您对创新驱动发展:决定产业未来战略选择感兴趣,请往下看。
从世界范围看,创新驱动发展既是各国保持经济持续增长、不断提升国家竞争力、适应经济社会需求深刻变化的关键战略,也是各国把握新科技革命、应对全球性挑战和国际金融危机的核心举措。美欧等主要发达国家,已经拥有世界一流的科研实力、比较完备的科研创新制度、众多创新活跃的企业,其经济的创造力远胜于新兴大国和发展中国家,但仍将创新作为发展的核心动力,将创新发展作为基本国策。《美国创新战略》明确提出,“为了赢得未来,美国必须在创新、教育和建设上超越世界其他国家”。《欧洲2020战略》要求,欧盟研发(R&D)投入占GDp的比例应该提高到3%。OECD国家的一些企业,投资于研发、软件、数据库和技能等无形资产的比重,已经接近或超过于实体资产的投资。
过去的三十多年,中国的发展主要通过“高投入、高出口、高消耗”促进数量和规模扩张的高增长。对当前和未来的中国而言,以投资和贸易驱动的发展方式已经越来越显其弊端。在劳动力、土地、能源资源等传统增长要素变得稀缺、价格日益上涨,投资实物资本回报率下降,环境约束日益加强,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国际竞争形式多样以及科技面临新突破的形势下,中国的发展必须更加注重投入产出效益、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加注重国际国内的平衡,更多依赖基于知识、技术和管理的创新驱动,以此消除长期发展瓶颈、避免和突破中等收入陷阱、提高经济可持续能力、推动产业由大变强,实现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的根本性转变。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是建设一个现代、繁荣、富强、美丽中国的一次重大历史性抉择。
创新驱动发展涉及经济社会各方面,涉及政治、文化、外交和军事等诸领域,需要“天、地、人”、“政、经、法”、“文、史、哲”的多维度视角。就经济领域创新驱动而言,既要实施于制造业,也要实施于服务业和农业;既要实施于高技术产业,也要实施中低技术产业;既要推动大中型企业创新,也要激发小微企业创新;既要激励国有企业创新,也要激励民营和外资企业创新;既涉及企业的积极参与,也涉及政府、科研院所、中介组织、金融机构和个人的广泛参与。创新驱动发展的空间范围既在国家层面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也要在区域层面建设区域创新体系;既发生在高技术密集区,也发生在传统产业聚集区。
中国产业未来发展需要加快传统产业升级,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服务业发展,夯实农业、交通、能源等基础产业。这些战略性任务的实现,无不深植于各产业自身的产品创新、流程创新、营销创新和组织创新,深植于各产业自身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协同创新。由于中国各类产业在发展阶段和创新基础方面存在差异,在具体的创新类型、创新方式、创新层次、创新路径等方面会存在差异。
战略既成,重在落实;目标已定,贵在迈进。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绝非易事。目前,中国各类产业的研发强度远低于主要发达国家,创新水平和层次较低,创新优势企业缺乏。各类市场主体在创新发展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国有企业有创新能力但缺创新动力(310328,基金吧),民营企业有创新动力但心有余而力不足,高校和科研院所研发与市场需求脱节、成果产业转化率低,政府创新支持效果不理想,大中小协同创新程度低。中国目前存在一系列阻碍创新驱动战略实施的体制机制障碍,如知识产权制度、国企考核制度、科技资源分配和科技成果评价制度、人才激励制度、教育和培训制度、政府采购制度、产业政策导向、投资政策、金融与创新联动、公平竞争市场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还不够完善,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环境尚未完全形成。
因此,中国政府必须从战略高度加快推进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改革,以最大的决心和勇气,增强创新动力,提高创新能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消除创新障碍,使创新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的自觉行动。展望未来,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中国不但是世界制造和贸易的中心,还将成为世界的创新中心、设计中心和科技中心,并终将成为世界的经济中心。(作者魏际刚,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研究员)
(编辑:朱杉杉)
好了,关于“中国”创新驱动发展:决定产业未来战略选择的内容就介绍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