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条抽检信息,涉及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1期)。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2022年石景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石景山区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170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6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17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6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由北京石运达商贸有限公司供货,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井热电厂经营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2.由北京金时汇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供货,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经营的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3.由北京金时汇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供货,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经营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4.由锦绣大地夜批239号摊主郑艳礼供货,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经营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5.由贵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供货,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经营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对标称生产企业在外省的,该局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