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一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涉及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荆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公示第二期。
现将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荆所2022年4月至5月抽样的部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
乐清市大荆镇肖包周农贸市场周银杏的1批次鲻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mg/kg(标准值不得检出,实测值7.1)。
二、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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