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2年第16期)。公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冷冻饮品、乳制品、速冻食品等26类食品75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748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安吉中汇大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梅溪综合市场汤加前销售的黑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安吉小勇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土鸡蛋,地美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长兴汪跃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和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安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销售的青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长兴大德福超市销售的黄金葵(多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湖州润兴副食品超市销售的黄花菜,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长兴真龙酒厂(普通合伙)销售的祖师红,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安吉县、长兴县、吴兴区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区县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