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2022年第7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期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5大类食品81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9批次,检出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
一、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红旗村农贸市场淡水鱼行9号摊陈振茂”销售的“罗非鱼”,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柳州市“广西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柳城金时代店”销售的“鲜三黄鸡”,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北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鲜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钦州市“灵山县家广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乌鸡”,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桂林市“资源县龙宫食品店”销售的“黑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
(一)河池市“大化兵哥桂林米粉店”销售的“鲜湿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柳州市“三江县缘斯霖商店”销售的“麻球(油炸面制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玉林市“陆川县顺安兴盛米粉厂直销点”销售的“冷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梧州市“苍梧县梨埠镇梅婷云吞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购进)日期/批号的样品所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