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2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7期)。
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本期食品监督抽检共311批次样品。其中,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农产品150批次样品,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18类食品共16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305批次,不合格6批次。
其中,合格食品包括: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蛋制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豆制品3批次、方便食品7批次、糕点4批次、罐头3批次、酒类20批次、粮食加工品17批次、肉制品13批次、乳制品7批次、蔬菜制品9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水产制品12批次、水果制品13批次、糖果制品10批次、调味品9批次、饮料15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46批次、豆类8批次、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12批次、蔬菜54批次、水产品9批次、水果类15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畜禽肉及副产品1批次、蔬菜4批次、水产品1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农兽药、金属污染物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1.韶关市武江区何秋霞蔬菜档销售的豇豆(长豆角),噻虫嗪、噻虫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韶关市武江区文记水产商行销售的鲈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韶关市曲江区玉梅光鸡档销售的鸡肉(乌鸡),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金属污染物问题
1.韶关市武江区谭细新蔬菜档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韶关市武江区学祥蔬菜档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韶关市武江区忠良蔬菜档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二、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