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4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7期)。据通告,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饮料、蜂产品、调味品等26大类食品共51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11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三亚胜利时代商业城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口佳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泰阳椰榴莲干(生产日期:2022-01-01,规格型号:180克/包),检验项目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海口龙华鑫椰然商行销售的标称海南椰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特浓椰子粉(生产日期:2022-03-08,规格型号:1千克/包),检验项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农药残留超标
海口琼山群益水果摊销售的橙(供应商为4号店,供应商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南北水果市场A区),检验项目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兽药残留超标
(一)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鲈鱼,检验项目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海南惠中惠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千峰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槐花蜜(生产日期:2021-02-02,规格型号:370克/瓶),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的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南千峰蜂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海口市琼山区凤翔市场苏小花销售的鸽子(供应商为李爱妹,供应商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重金属污染
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野生濑尿虾,检验项目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