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陕西省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4批次餐饮具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号)。本次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饮料、餐饮食品、豆制品、糕点等食品共107批次样品,合格103批次,不合格餐饮具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宝鸡市金台区零七三七味道餐厅使用的米饭碗和圆盘,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宝鸡市渭滨区新毛家饭店使用的圆盘,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宝鸡市怡和酒店(宝鸡市人民政府第二招待所)使用的小圆碟,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的金台区、渭滨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