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2期市抽)。
据通告,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饼干等6类食品35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5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农药残留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丰县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农药残留问题
吴山镇农贸市场六十六号摊位胡育华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