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滨市食抽202202号)。通告称,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该局组织开展“食安护佳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对餐饮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3大类食品30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11批次、肉制品1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和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1.济南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滨州市博兴县爱琴海店抽检的猪肉,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2.无棣县悦来福超市抽检的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3.阳信县信城三泽佳宏购物广场抽检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4.滨城区快购超市抽检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5.阳信县遇见刘餐饮经营店抽检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6.滨州市滨城区全家福自助水饺抽检的韭菜,腐霉利、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7.无棣县王军锅子饼店抽检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8.阳信福源商厦有限责任公司抽检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9.滨城区李庄牛肉店抽检的猪皮冻,山梨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10.博兴县利客烟酒副食百货超市抽检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11.滨州经济开发区昊泽酱骨王总店抽检的豆角,甲胺磷、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滨州经济开发区昊泽酱骨王总店提出复检,目前复检正在进行中。
12.滨州经济开发区昊泽酱骨王总店抽检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滨州经济开发区昊泽酱骨王总店提出复检,目前复检正在进行中。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
阳信县信城三泽佳宏购物广场抽检的猪头肉(酱卤肉制品),山梨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在复检和异议期间,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