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子雕刻“冰墩墩”、面团版“冰墩墩”、编草版“冰墩墩”、绘画版“冰墩墩”、剪纸版“冰墩墩”……很多人一展身手,自制“冰墩墩”的行为是否侵权?2月16日,记者采访了相关律师。
湖南弘一(株洲)律师事务所刘畅表示,“许可”和“盈利”是衡量是否侵权的关键词。如果不是出于商业目的,只是自己动手做,仅供个人欣赏使用,是不违法的。刘畅提醒市民,“众乐乐”不如“独乐乐”,在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范围内,即便是赠与,也属于侵权行为。
自制“冰墩墩”的教程上传是否侵权?刘畅表示,教人做的话,还是取决于做“冰墩墩”的人做了以后怎么处理,如果做了以后用于商业用途,则构成侵权。
刘畅还表示,著作权的侵权判定,并不以使用行为是否具有商业营利目的为构成要件,特别是在通过网络传播作品的情形下,“如果擅自将冰墩墩等形象进行改造,做成美甲或类似表情包的图案,在网上传播,即使不涉及收费,如果该行为未经组委会许可,也属于侵权行为。”
“冰墩墩已经通过了版权的登记、商标的注册以及专利的申请,做了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一般情况下,未经官方同意私自制造和销售,围绕冰墩墩去做周边产品进行再开发的,都是属于侵权的行为。”刘畅说。记者/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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