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1年第23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该局组织抽检了十一类食品共16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张湾区天食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张湾区天食小吃店使用的煎炸油,极性组分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茅箭区志刚蔬菜批发商行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茅箭区李铁卫蔬菜批发行销售的红线椒,啶虫脒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张湾区广东路张娟炒货店销售的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茅箭区和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