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6期)。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类食品14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重金属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舒城县舒茶镇明霞茶庄经销的绿茶,铅(以 Pb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霍山县润泉绿色产品商行经销的绿茶,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六安市叶集区一壶香茶庄经销的绿茶,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舒城、霍山、叶集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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