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1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32期)。本期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餐饮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11类食品共11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107批次,不合格5批次,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韶关市曲江区东鑫美食店销售的河粉(购进日期2021-07-28),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韶关市曲江区东鑫美食店销售的桂粉(购进日期2021-07-28),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始兴县老何家早餐店销售的餐饮加工食品油条(加工日期2021-09-14)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始兴县家家福早餐店销售的餐饮加工食品油条(加工日期2021-09-14)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始兴县余味香早餐店销售的餐饮加工食品油条(加工日期2021-09-16)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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