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第40期(省转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据通告,近期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品共4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检验不合格的样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和质量指标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蚌埠市经济开发区新珠城鱼坊龙湖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服务单位消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蚌埠经济开发区徽州院子餐馆使用的餐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质量指标问题
(一)蚌埠市九华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安徽新新豆制品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凉粉、粉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蚌埠市涵宇食品厂生产的水晶粉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