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44号)。
据通告,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餐饮、销售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59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1566批次,不合格样品28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东莞市石龙林林水果店购进的瓜子,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二、东莞市长安肥姨蔬菜店购进的黄姜,铅(以Pb计)、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三、东莞市大岭山领客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开封市乐多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蔗糖蛋糕(芒果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食安天下(广东)食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东莞市寮步粤隆江餐饮店加工的脆皮烧鸭(半只不配饭)、白切鸡半只(不配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五、东莞市寮步郭政手撕鸡店加工的骨香盐焗鸡(半只)不含米饭、粤味白切鸡(半只)不含米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六、东莞市寮步捌加捌餐厅加工的烧鸭一斤(米饭另点)、湛江白切鸡(米饭另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七、东莞市长安沙头平飞蔬菜店购进的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八、东莞市松山湖大赞饮食店加工的北极贝寿司,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九、东莞市银麦旺餐饮店加工的油泼扯面,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十、东莞市长安进武海鲜店购进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十一、东莞市长安恒万蔬菜店购进的姜,铅(以Pb计)、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十二、东莞市长安严东蔬菜店购进的番茄,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十三、东莞市长安粮发粮油副食店购进的土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十四、东莞市长安黎元明蔬菜店购进的节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十五、东莞市长安龙桂祥蔬菜店购进的节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十六、东莞市大岭山修英蔬菜档购进的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十七、东莞市长安炳镇海鲜店购进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十八、东莞市大岭山味知源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保定福新华门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二锅头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复检机构: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九、东莞市大岭山天旺蔬菜档购进的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十、东莞市百客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一、东莞市洪梅华迪副食店购进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二、东莞市中堂旺群食品档销售的标称福建省哼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轻咸蛋糕(肉松轻乳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二十三、东莞市洪梅应洪副食档购进的农家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二十四、东莞市大岭山育尧蔬菜档购进的生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十五、东莞市石排成贵副食商店销售的豆豉,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相关经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加工、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场、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消费时应注意食物种类多样化,不偏食,促进人体对各类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食用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水产品,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