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七编是侵权责任编,共10章95条,分别对侵权责任的一般性问题、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各种具体侵权责任等问题作了详细规定。这些具体规定是在传承和创新的基础上形成,所谓传承就是对我国之前的侵权责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符合实际需要的、科学合理的体系结构、规则制度予以保留;所谓创新就是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对既有规则进行了突破,为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发展开创了崭新的发展空间。这种传承与创新的基础,形成了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制度特色。
为生态环境良好发展提供支撑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我国民法典在总则中确立了“绿色原则”,在各分编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其中侵权责任编设立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绿色专章,从四个方面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了制度安排。
首先,对侵害生态环境的加害行为进行了明确,第1229条明确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使得民事法律制度对破坏生态环境的救济范畴,由原来的“污染环境行为”扩展为现在的“污染环境行为”和“破坏生态行为”,扩大了民法对环境侵权的救济范围,进而强化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其次,明确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而实践中,受害人提出主张,要求生态环境侵权人进行赔偿,但举证证明侵权人的侵害行为非常困难,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制度方案。其第1230条明确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再次,明确了两个以上生态环境侵权人的责任分担问题。实践中常发生多个主体共同对生态环境造成侵害、责任难以确定的问题,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231条回应此类问题,明确了两个以上加害行为造成一个不可分割损害时,“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按份责任。
最后,规定了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明确生态环境侵权者的赔偿责任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在此基础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还规定了生态环境的修复责任,明确要求“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这样的制度设计,对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
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
作为对经济社会设定秩序框架的最基本法律,民法典是立足于我国现实的经济发展需要上形成的,其侵权责任编在承继我国侵权责任法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又有了诸多的制度创新,这些制度创新回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侵权责任编相关制度的设计能够进一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例如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规范,第1185条明确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民事责任主要体现的是等价补偿,也就是按照损失的实际数额进行赔偿,只有对特殊的一些需要特别加强保护的领域才规定惩罚性赔偿。知识产权侵权因为往往与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交织在一起,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一定破坏,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惩罚性赔偿,不仅对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具有积极意义,对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同时,民法典所确立的侵权责任制度,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规范和行为模式。例如1206条的内容设置,不仅进一步完善了生产者、销售者召回缺陷产品的责任,而且明确了“依照相关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缺陷产品通过流通进入千家万户,能够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以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危及社会公共安全,侵权责任编的此项规定能够最大限度减少因产品存在缺陷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的威胁。
保障人民实现美好幸福生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完善民事法律制度,为确保人民各项权利的实现提供了基本依据。但随着政治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要求日益增长,希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民法典的编纂,形成了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侵权责任编的设置。
侵权责任编是专门针对人民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遭受损失后如何救济所做的制度安排,其科学的内容设计不仅进一步扩充了对人身以及财产安全保护的范畴,同时丰富了保护路径。例如,侵权责任编中关于高空抛物坠物的治理规则,一方面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正式从法律层面确立高空抛物为一项违法行为,法律对此行为的否定性评价能起到较为普遍的教育和警示作用,从而最大限度降低此类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侵权责任编对高空抛物坠物造成实际损害的救济途径作了制度安排,明确要求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同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如果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的,应承担未履行义务的侵权责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制度设计,形成了对当事人行为的指引,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的规则,对于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 雷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