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研究制定《关于公布对涉案被侵权商品名录制度(试行)》,并向社会公布首批涉案被侵权商品名录。根据该制度规定,首批有六种被侵权商品被纳入2021年第一期《临清法院知识产权被侵权商品名录》。
临清是市属聊城市辖区,现受理聊城市范围内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案件之外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刑事案件。聊城市有大型批发市场香江批发市场,个体工商户较多,知识产权领域侵权现象时有发生。为此,该院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公布对涉案被侵权商品名录制度,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并适时编制、公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对实物进行展览等工作。
据了解,根据该院公布对涉案被侵权商品名录制度,编入侵权名录要以法院审结并生效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及刑事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及裁判结果为依据,主要涉及侵权人因商标、著作权或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等严重侵权行为。公布的商品,均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知名名牌,在名录中对“真假”予以辨析,提高消费者公众的知晓度、辨别力,不知假买假,生产者不知假造假,销售者不知假卖假,从而打造线上法律宣传+名录公布、线下实物展览+现场教育、预防+惩处相结合的符合地方发展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为社会经济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王希玉、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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