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至2020年,中国法院审结涉植物新品种纠纷民事案件共计781件,年结案量从2016年的66件上升到2020年的252件。
“案件影响很大、增幅很快,其中85%以上为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主要涉及玉米、小麦、水稻等主要农作物,超七成案件品种权人胜诉。”7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在北京介绍相关数据时说。
最高法当日发布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包括民事案件7件、行政案件1件、刑事案件2件。这些案例的特点在于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力度,比如在侵害“郑58”玉米杂交品种纠纷案中,法院对于品种权人高达4952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请求予以全额支持。
郃中林说,目前中国共有40家具有植物新品种案件管辖权的第一审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后,截至今年8月底,共受理植物新品种二审案件104件,审结78件。
他说,法院将以新的植物新品种司法解释实施为契机,以严厉制裁套牌侵权行为为重点,不断提升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促进种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和保障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
他还表示,最高法将指导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和西安知识产权法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南繁硅谷”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和服务,打造国际化高水平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记者 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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