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885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本期检出3批次乳制品不合格。
(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环球烟酒特产店销售的、内蒙古牧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驼奶酥(生产日期2021/1/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维多利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内蒙古切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干奶条(含乳制品)(生产日期2021/4/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维多利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呼和浩特市新北飞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每日小芝酪(乳粉制固态成型制品)(生产日期2021/3/22),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据了解,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糕点中最大使用量值为0.5g/kg、不允许乳制品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食品中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限量使用了该添加剂,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还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