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日,陕西省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据通告,近期,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饼干、蔬菜制品11大类食品49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2大类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品质不达标问题。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礼泉县西兰路山东刘家炒货店销售的标称重庆璐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重庆怪味胡豆(油炸类),酸价(以脂肪计)(KOH)检出值为7.1mg/g,标准值为≤3mg/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乾县全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安市鄠邑区米丹食品厂生产的芙蓉切糕点,酸价(以脂肪计)(KOH)检出值为8.5mg/g,标准值为≤5mg/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的监管部门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同时依法进行查处。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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