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夫·马登(Steve Madden)是一家主要生产和零售服装、鞋履、皮带、手袋和配饰的公司,而匡威(Converse)则主要是一家鞋履公司。匡威起诉马登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但马登请求法院驳回匡威的部分侵权主张。近日,美国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驳回了马登的这一请求。
案件背景
匡威起诉称,马登出售的鞋子的外观设计涉嫌侵犯其持有的外观设计专利。马登向法院提出动议,要求法院驳回匡威的部分申诉(第一项),理由是该项申诉未能陈述合理的侵权主张。
匡威于2018年在伦敦推出“Run Star Hike”运动鞋,并于2019年在美国发售。匡威已申请并获得与该运动鞋设计相关的专利,包括第D873547号和第D874106号美国外观设计专利。
2020年初,马登开始销售2个运动鞋品牌,即“Madden Girl Winnona Flat form High Top Sneaker”(以下称为Winnona运动鞋)和“Shark Sneaker”(以下称为Shark运动鞋)。匡威认为这两款运动鞋与其外观设计非常相似,因此在2020年3月、4月和5月的3个不同场合通知马登:Winnona和Shark运动鞋侵犯了匡威的第D873547号和第D874106号外观设计专利,马登应停止此类侵权行为。然而,马登拒绝并继续销售涉嫌侵权的运动鞋。
2020年5月,匡威提起诉讼,对马登提出2项指控,指控Winnona和Shark运动鞋侵犯了第D874106号外观设计专利(第一项)以及Shark运动鞋侵犯了第D873547号外观设计专利(第二项)。马登请求法院驳回与Winnona运动鞋有关的第一项指控。对此,匡威辩称,不能以Winnona运动鞋鞋底全部为胎面花纹设计而第D874106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对象为鞋底后部的胎面花纹设计来说明前者未侵犯后者的专利。匡威进一步回应说,马登并没有提交任何证据来说明两个外观设计明显不同。
法院比较了双方提交的证据图片,发现两个设计并没有不同到足以驳回匡威主张的程度。相反,普通消费者可能会产生混淆或受骗,认为被控产品是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专利插图和Winnona运动鞋在许多方面几乎相同,包括构成原告外观设计的后鞋底的花纹。两个设计唯一明显的区别是胎面花纹延伸至Winnona运动鞋的全鞋底,而第D874106号外观设计专利中的鞋底中间没有胎面花纹。
基于上述情况,地区法院驳回了马登提出的驳回匡威外观设计部分专利侵权主张(第一项)的动议。(编译自www.mondaq.com)
翻译:罗先群 校对:吴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