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6期)。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类食品32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2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问题。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安徽省安徽欧尚超市有限公司芜湖鸠江北路店销售的、标称合肥彩荷园食品厂生产的无蔗糖绿豆糕(芝麻味),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铜陵市枞阳县大乐购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省传才食品有限公司(铜陵)生产的绿豆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芜湖、铜陵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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