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近几年出现的“版权商业维权”现象,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指导下,《中国版权》杂志社在京举办第四期版权产业学院论坛,探讨其背后的商业属性与法律属性,以厘清正当维权与恶意诉讼的边界,引导权利人进行版权保护与维权,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版权商业维权一般是指权利人委托或授权专业公司、律师事务所通过诉讼集中对版权展开维权,双方通过签订代理合同,约定诉讼风险、收益等权利义务,并由维权代理人负责某个地域内的诉讼活动以取得实际经济效益的法律行为。广义的版权商业维权还囊括发送律师函、行政投诉、刑事报案等行为。此次论坛设主题发言、圆桌讨论两个环节进行探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党委委员张文娟,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数字著作权部副主任范雯,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法官伊然,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卢海君等参与讨论。
伊然提出,集中管辖已经成为强化牟利的手段,在《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后,案件的集中管辖和在线诉讼的便利使得以前散落于全国各地的侵犯图片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纠纷聚集于三家互联网法院受案范围内,形成了一种“吸附效应”,进而赔偿标准差异化的矛盾凸显。卢海君系统地介绍了我国版权商业维权的现状等,并表示,商业维权现象早已有之,研究商业维权要放宽视野,才能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合理规制。范雯介绍了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牵头,联合多方共建的DCI体系。该体系用于标识和描述互联网环境下著作权人及相关权利人与作品权属的一一对应关系,并分配唯一的DCI编码,实现对著作权权属关系的记载,服务领域涵盖线上音乐、短视频、摄影、网络图库、网络出版、微博文章等。范雯指出,随着新技术的产生,会有更多需要用数字化确权解决的应用场景需求,希望汇聚各方力量,共同构建以确权为基础服务支撑的商业维权正义途径,完善互联网治理体系,重构互联网版权产业发展新生态根本路径。(窦新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