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山东省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4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该局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自制食品、食用农产品14大类食品84批次食品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3批次,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项目类别:
沂源县吴吉苓日用百货经营店购进的香蕉,吡虫啉检出值为0.24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测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项目类别:
沂源县中庄镇高逢波饺子馆自制的红烧肉,亚硝酸盐(以NaNO?计)检出值为56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测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沂源县西里镇张伟伟熟食店生产的自制酱卤肉,亚硝酸盐(以NaNO?计)检出值为1.0×102mg/kg,标准规定为≤30mg/kg,检测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沂源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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