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高校的近二十名学生来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学习交流,通过参观新落成的科技智慧展厅,近距离感受知识产权对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意义。在带领大家详细参观了展厅内设的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版块之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助理们与大家开展交流互动,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技术类案件所涉重点领域以及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等知识进行普法授课。
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有何特殊之处?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于2014年11月6日,在建院伊始就明确了“两大使命”:一是作为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发挥着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模式的重要作用;二是作为改革先行者和排头兵,整建制探索实施各项司法改革措施,努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相比于一般法院,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诸多机制中都可以一窥司法改革的身影。例如,除业务庭和司法辅助部门之外,仅设立一个综合办公室负责全院所有综合事务,实现“机构设置扁平化”;设立法官专业会议、专业调研小组等审判人员自治组织,发挥审委会前置和案件咨询作用,实现“审判管理自治化”。
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涉知识产权的民事和行政案件。其中,行政案件主要专属管辖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农业农村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作出的有关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各类知识产权的授权确权裁定或者决定而提起的一审案件。民事案件包括北京市范围内的专利、计算机软件等技术类一审案件和垄断、不正当竞争、涉驰名商标认定的商标侵权等非技术类一审案件,以及不服基层法院作出裁判而提起的二审案件。此外,今年7月5日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专属管辖涉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专利民事案件。
上述案件中,技术类一审案件上诉后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直接管辖,商标、著作权等非技术类一审案件上诉后由北京市高院管辖。可以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是全国知产案件类型最全、对接法院层级最多的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
三、技术类案件包括什么呢?
技术类案件是指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产案件,其涉及各个领域,既包括化学、生物、光电等传统技术领域,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技术领域,各领域的案件各具特色。例如通信领域,涉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多发于此领域,相关案件往往成为全球热点,其审判结果也会对通信产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植物品种作为农业“芯片”,相关案件的审理结果不止关系到种子安全,还关系粮食安全甚至国家安全。目前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已经从玉米、小麦、水稻等三大大田作物向蔬菜、水果、花卉园艺等品种丰富化发展,可见我国种业创新保护正不断加强。最后就是医药领域,主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药、中药和医疗器械四个方面,此类案件关系到公共健康和国计民生,因而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
四、什么是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
修法以前,药品专利行政保护和药品上市审批管理分别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药监局两个部门承担,其在审批、管理等方面各自独立。仿制药若存在专利侵权纠纷,只能留待药品上市后解决,导致相关专利权人和仿制药企均为此耗费大量成本。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是指将相关药品上市审批程序与相关药品专利纠纷解决程序相衔接的制度,以保护药品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仿制药上市后的专利侵权风险。2021年6月1日新《专利法》正式实施,其第76条即设置了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此类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属管辖。实践促成长,奋斗正当时!通过本次京法巡回讲堂活动,同学们充分感受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业化、信息化、国际化的特色。这既是一节充实的普法课堂,也是一次成功的实践范例。(付丽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