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直播间卖假货年入上千万元,女网红廖某被判3年4个月”一事引发网友热议。
近年来,直播带货发展势头迅猛。为了引导直播带货规范发展,监管也在持续发力。廖某一案正是在监管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完善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审判。
这一案件的两个“信号”值得引起注意。其一是直播带货从业者的法律意识问题。廖某称自己“法律意识太淡薄了”。据报道,在展现商品时,“一般商家都会把品牌标签撕掉”,而廖某并不关心自己带的货是真是假。法律意识淡薄的又岂止廖某。在造假商家的高额出场费面前,不少主播都选择对商品的真假视而不见。廖某的获刑,无疑将给这些视法律为无物的主播敲响警钟。
其二则是监管正在向直播营销的全环节覆盖。此次获刑的不仅有廖某,其团队的其他成员,包括运营、助理、场控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3年2个月不等。显然,网络直播的“人、货、场”,台前幕后各类主体,“线上线下”各项要素均已纳入监管范围。今年5月开始施行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也体现出“主体责任全覆盖,直播营销流程全覆盖”的鲜明特色。
无论是网红主播们,还是网络直播营销行业的其他从业者,都必须明白,直播带货要实现健康、持续的发展,还是要靠诚信,靠口碑。而唯有遵法守法,唯有尊重消费者,方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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