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近日发布市市场监管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期)。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期)
近期,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你的我检阳光抽检进社区”监督抽检任务100批次,涉及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糕点、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大类食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淮扬楼大酒店采购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二、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堂棒火锅店自行消毒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三、亭湖区五星街道舒购超市采购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四、亭湖田园餐饮店自行消毒的饭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五、盐城市香村小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阳光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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