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9日,有关行业协会、影视公司与网络视听平台等超过70家视听机构,共同发布了保护影视作品版权的联合声明。这份联合声明是视听行业对当前版权生态环境的集体发声,是视听行业自发行动、主动参与行业治理、加强版权保护的有益尝试。
新技术新业务不断创新,对原有的版权运用、保护模式和机制提出了新挑战。目前,网络上存在大量未经授权就对影视作品内容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侵犯版权行为。其中,短视频由于制作简单、规模巨大、传播快速,存在版权与权属认定难、侵权行为发现难、侵权后维权困难等问题,侵权问题尤为严重。这些侵权行为,一方面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损害影视作品的完整性、曲解主旨原意,给相关权益人带来了损失;另一方面与尊重原创、鼓励创新、保护版权的大方向背道而驰,严重的甚至破坏了视听行业的版权生态环境,不利于视听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中央和广电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视听行业的版权保护工作,相继制订出台法规政策,治理侵权行为,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生态环境。2020年11月修订的《著作权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完善了对作品的定义,符合条件的短视频可以被归为视听作品等而受到法律保护。此前,国家广电总局在2018年3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要求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有效遏制了短视频领域的侵权行为。
保护影视作品版权,要根据我国短视频发展特点及版权侵权实际情况,明确短视频版权与权属认定基本规则,细化行业各方在版权保护方面的责任,出台版权保护具体政策意见,为以短视频等为代表的新兴网络视听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版权保护。加快健全和创新影视版权保护机制,促进视听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不仅需要立法机构、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的主动作为,也需要行业协会、相关企业以及普通民众的共同参与。各方主体要创新理念与方法,协同配合、合力提升版权保护水平;加大版权规范力度,推动短视频平台等进行版权侵权黑名单共享;便利化版权侵权投诉渠道,创新区块链、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版权保护之中的应用实践,实现对原创认证、侵权监测与处置的高效处理;提高版权侵权违法成本,不断增强全民版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影视版权保护生态环境,推动视听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