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第20期食品抽检信息。本次抽检乳制品、方便食品、酒类、蔬菜制品、蛋制品、食用农产品和其他食品共639批次样品。其中,检出3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具体信息如下:
一、连云港市灌云县谭兴明(新村农贸市场内)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二、宿迁市宿豫区海品海鲜水产商行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淮安市盱眙周宝国水产门市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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