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9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第10期食品抽检信息。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盐、食用农产品等27类食品666批次样品。其中,4批次食品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信息如下:
(一)上陡门农贸市场郑建有摊位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温州市洞头北岙农贸市场阿梅蔬菜店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湖州康山街道老褚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沼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龙游欣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河蟹(公蟹),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该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