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和高质量发展,打造东北亚区域知识产权仲裁保护新高地,黑龙江省司法厅和省知识产权局牢牢把握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共同出台知识产权仲裁保护的实施举措,协力加强知识产权仲裁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仲裁普法宣传。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省知识产权局指导相关部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仲裁委员会制定和宣传仲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的新举措,配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仲裁保护工作。围绕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建立仲裁快速解决纠纷渠道。哈尔滨知识产权仲裁院积极面向国内外的各类市场主体和自然人、法人提供以知识产权仲裁为主的相关法律服务。鼓励牡丹江仲裁委、黑河仲裁委成立自贸区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提高知识产权仲裁保护整体效能,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运用能力。省内其他仲裁委员会结合本地工作需要,与当地知识产权部门合作,因地制宜的采取相应措施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保护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仲裁工作机制,开展仲裁与调解对接工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纠纷处理效率。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畅通纠纷解决渠道,鼓励各仲裁委员会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用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矛盾纠纷,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鼓励人民调解组织组建专家咨询库,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智力支撑,提高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仲裁队伍建设。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的沟通合作,积极推荐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仲裁工作。具备仲裁员聘任条件的人员由仲裁委员会优先考虑聘任仲裁员,具备调解员条件的聘任为调解员。各仲裁委员会积极开展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培训、沙龙、讲座等活动,着重培养具有知识产权办案能力的仲裁员和仲裁秘书,提高服务能力。(记者崔东凯、张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