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消息,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调味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罐头、水果制品等6类食品28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27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中国食品安全网梳理发现,被通报的企业中,部分企业曾反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邯郸市永年区薛师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瓦罐带鱼,多次被检出糖精钠。
标称邯郸市永年区薛师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镇江红日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经营的瓦罐带鱼(生产日期:2020年6月15日),糖精钠(以糖精计)为0.0731g/kg,而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规定,水产动物类罐头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糖精钠。因为糖精钠对人体无营养价值,食用较多还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8月24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亦通报邯郸市永年区薛师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瓦罐带鱼样品(生产日期:2020年3月8日),糖精钠检出值不符合规定。针对此次食品安全事件,企查查显示,2020年9月3日,邯郸市永年区市场监管总局依法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392元,罚款9万元。
北京市西口拉面馆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腐霉利属于低毒性杀菌剂,主要用于果树、蔬菜作物的灰霉病、菌核病、褐腐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 mg/kg,而此次抽检韭菜样品腐霉利值为1.3 mg/kg,超出标准6.5倍。
中国食品安全网观察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9年也曾通报北京市西口拉面馆经营的辣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北京鑫龙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杏干(生产日期:2020年10月22日),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的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规定,蜜饯凉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 g/kg。而在本次抽检的杏干样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为0.69g/kg。
根据企查查数据,北京鑫龙源商贸有限公司曾因未建立食品查验记录制度而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予以警告处罚。
北京梁东生食品店经营的小河虾,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
硝基呋喃类药物属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治疗由大肠杆菌或沙门氏菌所引起的肠炎、疥疮、赤鳍病、溃疡病等。由于硝基呋喃类代谢产物对人体有较大危害,《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规定呋喃西林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在农业农村部2020年1月6日发布的第250号公告中,也将呋喃西林列为禁止使用的药品。而本次抽检的小河虾样品,呋喃西林值为2.37g/kg。
此外,标称辽宁关东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坛香居综合商店经营的三年老窖白酒(生产日期:2020年4月15日),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检验发现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辽宁关东泉酒业有限公司对样品的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不合格样品确定不是辽宁关东泉酒业有限公司产品。钟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