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期公布145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等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9批次,合格样品136批次。
不合格样品9批次,分别为:
1.食用农产品1批次,为北京新发地水果批发市场生产的草莓中检出烯酰吗啉。检验机构为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
2.食用农产品1批次,为五龙口海鲜市场生产的黑鱼(淡水)中检出氧氟沙星。检验机构为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
3.食用农产品2批次,为五龙口海鲜市场生产的泥鳅(淡水鱼)中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验机构为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
4.食用农产品2批次,分别为水货码头生产的罗非鱼(淡水鱼)和泥鳅鱼(淡水鱼)中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验机构为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
5.食用农产品1批次,为五龙口海鲜市场生产的鮰鱼(淡水鱼)中检出孔雀石绿(系指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以孔雀石绿表示)。检验机构为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
6.食用农产品2批次,分别为五龙口海鲜市场生产的梭子蟹(海水)和皮皮虾(海水)中检出镉(以Cd计)。检验机构为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该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导相关县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记者 徐远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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