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8号)。通告称,近期,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4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水果类16批次,全部合格;蔬菜2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韩城市张记便民店购进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0-09-22),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35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韩城市惠客优品超市购进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0-09-22),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值为96.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记者 徐远官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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