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为统一和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出台了山东首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标准的出台是实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标准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为国家层面出台全国统一的标准提供了重要参考。
据了解,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将该项工作列入省局攻坚任务清单,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先后经过调研、立项、专家论证、专家审查、公示及发布等重点环节,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加班加点,历经半年时间,先后12易其稿,大范围征求意见5次、召开专题研讨会7次,有效保障了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该标准聚焦“使用”和“管理”两个关键环节。立足于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新申请和换标等重点问题,细化了使用流程、使用方法及过程控制,提供了使用范例和示例,实现申请程序的规范化,有效增强了申请主体和有关企业地理标志保护意识。立足于专用标志管理,通过建立工作台账、报送工作情况、规范使用管理等措施,推动相关部门进行科学化管理,提升企业专用标志使用率,着力解决企业专用标志不愿用、不会用等实际问题。
下一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新部署新要求,在标准实施运行一段时间后,进行实施效果评估,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流程设计和相关措施,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品牌强省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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