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6日从辽宁沈阳新民市获悉,在中欧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新民市的“新农寒富苹果”被纳入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第二批保护名录。
《协定》确定受保护的第二批175个地理标志,将于《协定》生效后4年内获得保护。根据协定,我国相关地理标志产品有权使用欧盟的官方标志。这也是欧盟首次通过《协定》允许外国地理标志持有者使用其官方标志。(记者张晶、王福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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