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安徽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案件。据悉,该案是滁州法院首次运用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模式,标志着滁州市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工作进一步深化落实。
该案是因侵犯著作权引发的纠纷,2019年12月4日,权利人李某某向江苏省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举报滁州市辖区某加工厂生产侵犯其著作权的毛绒玩具的案件线索。12月9日,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向滁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移交该案件线索。2020年2月25日,滁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对该加工厂予以行政处罚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加工厂对决定书不服诉至滁州中院。据负责审理该案件的审判长王忠良介绍,对于大家熟知的“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当它与知识产权相结合就会比普通行政诉讼案件更加复杂、更加专业。
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既有利于司法尺度统一,又有利于发挥专业优势,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诉讼质效,确保了司法公正。“三合一”审判模式也对承办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全面提升法官业务素养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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