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第一动力。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山东省专利条例》,临沂市出台《临沂市支持知识产权工作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
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活力
为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进一步鼓励发明创造,对企业在资助年度内授权且为首件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最高4000元;对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最高2000元;对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单位每件每个国家资助最高2万元,个人每件每个国家资助最高1万元,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资助;对PCT专利申请,单位每件资助最高1万元,个人每件资助最高4000元;对维持5年以上(包括5年)、具有较好市场价值的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给予专利维持费资助,每件每年资助最高1000元。
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
大力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推进专利奖评选,对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专利项目给予奖励。临沂市专利奖评选每年一届,每届评选重大高价值专利不超过2项,每项奖励30万元;一等奖不超过5项,每项奖励10万元;二等奖不超过10项,每项奖励5万元;三等奖不超过40项,每项奖励2万元。对年度内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最高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获得山东省专利特别奖、一等奖的,最高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
围绕临沂市优势产业开展专利分析,指引产业创新资源优化配置,结合政策资源,引导企业加强专利信息资源利用,鼓励企业开展以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为主的专利导航项目,切实发挥专利导航的支撑作用。对开展运营类导航项目的企业,给予每项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一项。
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进一步树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综合水平,对通过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2万元资助。围绕临沂市重点产业,努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行业引领作用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10万元奖励。
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对以自主知识产权(专利)为质押取得贷款的企业,已完成还本付息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项目,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最高贴息不超过50万元;同时对企业因获得质押贷款而产生的专利评估、价值分析等相关费用,按照确认发生额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在临沂市推广“知银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对企业购买专利权质押保险的给予60%的保费补贴;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购买专利权质押保险的给予80%的保费补贴;对合作银行面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形成的呆账,在省级风险补偿基金按照实际贷款损失本金40%的比例给予补偿的基础上,贷款仍最终形成损失的,市财政给予贷款本金10%的补偿。
促进高价值专利引进吸收和转移转化
建立健全高价值专利转移转化机制体制,每年从省新旧动能转换专利库中优选高价值专利向企业推送,引导企业吸收转化。鼓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携高价值专利来临沂市进行专利交易、作价入股或创办企业,对开展专利交易且项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每项按实际交易额的50%给予企业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补助,最高10万元;对作价入股或创办企业的,一次性补助最高20万元。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惩治恶意侵权、群体侵权、重复侵权等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司法、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多元解决机制。对知识产权假冒、侵权线索举报予以奖励。
壮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充分发挥“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山东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临沂分站”作用,开展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大力培养高端知识产权人才。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设立专职知识产权岗位。获得国家、省专利奖和市高价值专利项目的主要发明人,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可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依托沂蒙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培育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知名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入驻临沂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评估、质押融资、保险、专利分析、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交易、涉外知识产权等服务。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年考核其运行质量,择优给予奖励。
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支持知识产权工作力度,在政府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引导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形成创新投入与知识产权产出的良性循环,逐步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投入体系。本政策奖补资金除临沂市专利奖奖励政策由市级财力承担外,其他奖励政策按照现行财政收入分成比例由市县(区)分级承担。同一企业(项目)同类事项满足本政策多项奖励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奖励。(记者孙飞霞,通讯员刘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