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抽检信息称,本次抽检12家经营单位销售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共27批次,不合格2批次。
抽检依据是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黄曲霉毒素B1,共5项。
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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