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9月14日讯 近日,山西省供销社决定,自现在起,在全省供销社系统开展为期半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省供销社将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对供销社农村商业网点经营的食品进行全面“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防止假冒伪劣食品通过供销社渠道流入农村市场。各级供销社要立即安排所属农村综合服务社、便民连锁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和服务网点,特别是开放办社加盟网点等重点对象,集中开展全方位、地毯式的食品质量安全自查自纠行动。系统所属电商公司要对线上线下店铺食品开展严细排查,线上网店、线下体验店要具备食品经营相关资质。各市供销社、省社直属各单位都要制定食品安全督查检查方案,组织开展供销系统检查,形成商家自查、县社普查、市社抽查、省社督查的检查机制。重点对出租、承租、承包、加盟网点等日常实际管控力不强的单位要加大抽查检查力度,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确保经营食品安全可靠。
与此同时,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健全完善农村食品重要供销渠道,持续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推动构建安全、高效的农村食品市场体系。整合利用基层网络资源,合理布局乡村经营服务网点,不断扩大流通网络的覆盖面和辐射力。(首席记者 崔晓农)
(责任编辑:郭锋)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