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视频中使用他人的音乐作品作为背景音乐,为什么会构成侵权?
首先,音乐作品是受著作权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其次,歌曲的著作权人依法对歌曲享有著作权,使用他人的歌曲作为背景音乐可能侵犯著作权的情形有很多,我国著作权法将合理使用的情况做了规定,共十二种情况。
因此,在短视频中使用他人的音乐作品作为背景音乐,如果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合理使用的范围,那么就涉嫌版权侵权。也就是说原则上你使用他人的音乐作品,都要经过原来的词曲作者的授权,并且要付费。这是一个基本原则。
如果注明“本视频仅供学习,不做商业用途”,或者自认为只要分享视频并非出于商业目的、没有盈利,是否就不会构成侵权?
首先,关于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关于个人“合理使用”进行了明确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符合这项规定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使用作品的目的,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不能用于出版、营业性表演,制作发行录音录像带,在电台、电视台播放,展览、摄制电影、电视等;第二、使用的作品是著作权人已经发表的,如果作品尚未公之于众,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的目的而使用作品,也不能认为是合理使用。
如果视频仅用于制作者个人或仅面向特定范围的家人、朋友,则符合合理使用的规定,不构成侵权。
短视频侵权,平台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按现行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如果平台只提供空间服务不参与内容制作,并能在被告知侵权后及时对侵权内容进行删除,那么一般就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平台方装作看不见或者以不知道侵权的理由来推脱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平台方不移除侵权信息,就算著作权人没有发出通知,也应该认定第三方是侵权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使用音乐时需要去做什么来避免侵权?
第一,使用原创背景音乐。这一点很好理解,你自己创作的音乐,著作权人是你自己,使用这样的背景音乐当然不会构成侵权。
第二、使用已经过了保护期的音乐作品,也就是无版权音乐。我国的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是作者生前及去世时候50年。即,播放作者已经去世超过50年的音乐作品无侵权风险。第三、获得允许使用的背景音乐。取得授权有两个方式,第一,分别找权利人取得授权;第二,通过类似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等相关组织解决放音乐版权问题。或者现在有很多制作短视频的平台,一般来说从平台的视频编辑页面里找到的音乐并使用是没有问题的,平台提供的背景音乐一般都是经过有授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