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商标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类型之一,“同安凤梨穗”是福建厦门首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也是目前全市唯一一件。近日,在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帮扶下,同安区8户龙眼干生产经营大户成立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并获得“同安凤梨穗”地理标志商标授权。
据悉,目前同安区龙眼干产量约占厦门全市总产量的70%,具有较大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但由于龙眼干加工属于农产品初级加工,存在家庭作坊加工多、生产经营分散、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影响产业发展和品牌价值提升。此次推动8户龙眼干生产经营大户抱团经营,将有效规避小农生产经营分散、各自为战无序竞争等问题。今后该联合社将采取“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统一商标、统一包装、统一销售”方式,以“合作社+地理标志商标+农户”的发展模式深度参与市场竞争,助力凤梨穗地标产品进一步打响品牌。
精心培育“同安凤梨穗”,是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大力践行商标品牌战略的一个缩影,为了让更多“土特产”打出知名度,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做出了诸多有益探索。如成立同安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强化地标示范意识,引导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发挥地标带动作用,强化协会企业协作,鼓励抱团经营;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品牌控质量,实现品牌溢价等。下一步,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指导建立“同安凤梨穗”龙眼干统一质量标准,进一步加大品牌创建、电商发展等帮扶力度,助力产业升级转型。
备注:地理标志商标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类型之一,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同安凤梨穗”是2013年由同安区工商局指导注册的全市第一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目前全区共35家龙眼生产经营户获批使用该地理标志商标。(刘赛、章瑜、陈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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