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五个辖区生产、销售、餐饮环节组织开展了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工作、生食鱼生专项抽检和餐饮具专项抽检。
本次抽检的餐饮食品主要生食鱼生、刺身等成品。
抽检依据《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 1-5 批汇总)》(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于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汇总发布)、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DBS 44/006-2016《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等标准。
餐饮环节生食鱼生检验项目包括副溶血性弧菌,大肠菌群,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沙门氏菌,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合格批次共2批。
本次抽检的承检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和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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