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复肥、氮肥、磷肥、农用薄膜、拖拉机、旋耕机等6种农资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样检验了259家(次)企业264批次产品,发现1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不符合产品标准情况
(一)复肥。本次抽查发现12批次复肥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承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牵头)和河南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河南油田三元复混肥厂生产的1批次复合肥料产品,包装标识项目实测未标注缩二脲警示语,标准规定标明警示语“含缩二脲,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
2.河南神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复合肥料产品,包装标识项目实测未标注缩二脲警示语,标准规定标明警示语“含缩二脲,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
3.河南莲花环保科技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有机无机复混肥产品,包装标识项目实测未标明产品类别,标准规定在包装容器正面标明产品类别(如Ⅰ型、Ⅱ型)。
4.刘志民(标称生产企业:河南省中辉化肥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复混肥料产品,总养分项目实测值28.2%,标准规定≥40.0%;有效磷项目实测值0.01%,标准规定≥4.5%;钾项目实测值0.1%,标准规定≥4.5%;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项目实测值0,标准规定≥60%。
5.新郑市万庄农资配送中心(标称生产企业:商丘市黑大壮肥业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产品,总养分项目实测值15%,标准规定≥18%;总氮项目实测值11.4%,标准规定≥13.5%;酸碱度项目实测值3.3,标准规定5.5~8.5。
6.禹州市尚磊农资服务部(标称生产企业:山东倍丰盐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复合肥料产品,氯离子项目实测值8.3%,标准规定≤3.0。
7.太康县符草楼供销合作社日杂门市部销售的1批次复合肥料产品,总氮项目实测值27.8%,标准规定≥28.5%。
8.南乐县宗宽农资门市部(标称生产企业:湖北施得丰化工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复合肥料产品,总养分项目实测值26%,标准规定≥48%;有效磷项目实测值2.2%,标准规定≥14.5%;钾项目实测值0.7%,标准规定≥14.5%;氯离子项目实测值37.5%,标准规定≤3.0;包装标识项目实测未标注缩二脲警示语,标准规定标明警示语“含缩二脲,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
9.南乐县丰源农资批发部(标称生产企业:湖北宏福大化肥业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复合肥料产品,氯离子项目实测值12.0%,标准规定≤3.0%;包装标识项目实测未标注缩二脲警示语,标准规定标明警示语“含缩二脲,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
10.孟津县军委农资中心(标称生产企业:湖北沃裕化工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复合肥料产品,包装标识项目实测未标注高氯警示语,标准规定有含氯(高氯)标识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产品的适用作物品种和“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的警示语。
11.安阳市龙安区龙泉万龙农资店(标称生产企业:河南博德家辉肥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复合肥料产品,氯离子项目实测值22.4%,标准规定≤15.0%。
12.浚县光伟农资门市部(标称生产企业:江阴市长青肥业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复合肥料产品,总养分项目实测值28.3%,标准规定≥40.0%;有效磷项目实测值0.1%,标准规定≥4.5%;钾项目实测值0.4%,标准规定≥4.5%。
(二)氮肥。本次抽查发现1批次脲铵氮肥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承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3.项城市张燕农资经营部(标称生产企业:北京田丰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脲铵氮肥产品,铵态氮的质量分数项目实测值10.2%,标准规定≥14.5%。
(三)磷肥。本次抽查发现1批次磷肥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承检机构为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14.中牟县广惠街岗头桥农资部(标称生产企业:湖南省永和磷肥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1批次过磷酸钙产品,游离水的质量分数项目实测值为18.26%,标准要求≤15.0%。
(四)拖拉机。本次抽查发现2批次拖拉机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承检机构为河南省拖拉机柴油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5.洛阳市煌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拖拉机产品,排气烟度项目实测值3.23m-1,标准规定≤2.5m-1;转矩储备率项目实测值10.6%,标准规定≥15%;最大牵引力项目实测值9.34kN,标准规定>12kN。
16.河南千里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拖拉机产品,最小转向园半径项目实测值左5.27m/右、5.46m,标准规定单边不制动左≤4.7m、右≤4.7m;变负荷平均燃油消耗率项目实测值361.7g/kW·h,标准规定≤350g/kW·h。
(五)旋耕机。本次抽查发现1批次旋耕机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承检机构为河南省拖拉机柴油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7.南阳向阳红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旋耕机,安全防护项目实测外露回转件动力输入轴无安全防护装置,标准规定外露回转件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处置措施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产品质量安全,遇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