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郴州市第十九中学、郴州市第三十二中学被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列为第四批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到目前为止,全市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共有5所。
根据《湖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郴州市组织了第二批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以下简称“示范学校”)和第四批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以下简称“试点学校”)申报推荐工作。郴州市第十九中学、郴州市第三十二中学2所学校,经学校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及网上公示等程序,被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湖南省教育厅确定为第四批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试点期2年。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将按照《方案》要求,指导试点学校制定知识产权教育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不断加大指导和支持保障力度,切实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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