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中消协发布“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称,今年“618”促销活动期间消费维权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价格竞争、短信骚扰、红包活动、假冒伪劣等方面。其中,直播带货最火爆,各方关注问题较多。
直播带货“槽点”有哪些?
报告称,监测期内,共收集有关“直播带货”类负面信息112384条。每日负面信息量较为平稳,日均在5600条左右,其中6月12日和6月17日相对较高。从监测的舆情反馈来看,直播带货的“槽点”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直播带货商家未能充分履行证照信息公示义务;部分主播特别是“明星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嫌存在宣传产品功效或使用极限词等违规宣传问题;产品质量货不对板,平台主播向网民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直播刷粉丝数据、销售量刷单造假“杀雏”;售后服务难保障等。
与部分消费者情绪化的集中“吐槽”“爆料”同步,相关政府部门、媒体对“直播带货”的持续与深度关注成为本次舆情监测的理性亮点。如近期国家网信办等8部门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北京消协开展直播带货调查、人民日报评直播带货等,成为网友踊跃围观、进而深入诘问的热点。
在典型案例中,报告点名罗永浩直播不符合宣传的“全网最低价”以及国美直播带货不发货等。
平台责任意识、品质意识缺失现象值得警惕
报告中进一步指出,火爆的直播带货营销场景中,平台责任意识、品质意识缺失的现象值得警惕。
报告认为,直播带货是零售行业与互联网创新“相处方式”的实践,也是市场销售与信息传播跨界融合的结晶。与消费者对这一新业态新模式的积极响应和包容忍让相比,部分直播带货平台却因新零售、新业态的身份“恃宠而骄”,利用规则与标准的暂时缺席,大肆转嫁行业集体试错的成本。
因此,如何将大市场的消费需求尽快转变为供给侧的创新动能,是促消费回暖、提振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而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些直播带货的言而无信、忽悠第一,责任意识、品质意识的缺失就格外值得警惕。
推动直播带货进入法制轨道
针对“618”期间消费维权舆情,报告提出,建议通过释法赋权、依法监管以及制定行业规范等途径推动和约束直播带货行为进入法治轨道。
报告表示,直播带货平台多、主体多、方式多、涉及商品或服务种类多,一定程度上还需要通过相关机构释法赋权明确权利义务主体和监管维权路径依据,让执法主体“长牙齿”、有利器。通过落实法律责任令相关各方 “各司其职”,助推直播带货行为提速步入法治轨道。同时,相关组织尝试依法建立直播带货服务规范的做法值得鼓励,发挥社会治理、行业自律的积极作用,推动统一直播带货的程序和操作,完善直播带货评价体系,切实划清规则边界,有助于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报告还提出,建议建立完善网络促销活动中直播带货、促销价格、红包优惠等行为的诚信评价机制,将审慎核实后的粉丝评价、举报、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罚信息等记入评价系统,将违法情节严重、污点信息较多的平台、商家、网红等拉入“黑名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