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0年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端午节期间30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的公示(第6期)》。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29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
为保障端午节期间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0年端午节市场食品专项抽检监测,重点抽检了节日期间消费量较大的粽子、咸蛋、皮蛋、肉类、蔬菜等,其中糕点(粽子)15批次、蛋制品5个批次,食用农产品10个批次,共计抽检30批次。不合格情况:郴州市开发区康文国蔬菜店经营的黄豆芽,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组织核查处置的执法部门应及时按规定采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向市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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